日前,红桥区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据市检察院印发的《春季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行动方案》,启动“护航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行动”第一阶段的调研排查工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参加座谈
在该阶段工作过程中,红桥区检察院能动履职,由检察长带队,紧密围绕红桥区区情实际,针对辖区内加油站危化品规范贮存、津酒集团重点作业环节安全责任落实、大型商超和居民住宅消防隐患排查、居民和餐饮商铺燃气使用安全、特种设备(电梯)检修维护等方面,先后与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调研座谈。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了辖区内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企业底数、易发的安全隐患情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内容,为后续专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开展此次专项工作过程中,红桥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相关行政机关做好协同配合,以“我管”促“都管”,确保此次专项工作实效,有效助力“平安红桥”建设,为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副检察长冯会来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