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2督导组督导来津期间工作部署要求和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情况制定的检察机关整改方案进行任务分解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情况,逐一对照、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整改任务,形成工作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积极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强化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在“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大要案的审查办理力度,确保案件质量。要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总结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社会管理薄弱环节,促进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结合检察办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环境。要以这次中央督导为契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和水平,为构建“无黑”城市、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