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主持召开2018年第28次审判委员会,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会议讨论了一起市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并就检法两院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高憬宏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有效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统一裁判标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职能,不断提升工作的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高憬宏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追求法律公平公正上有着共同的目标,在司法实践中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细化完善列席制度,实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要持续加强交流合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工作联系,拓展合作领域,推动两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宫鸣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利于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次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高法审委会,是进一步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法院之间协调、积极有效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重要途径,也是天津检法两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和两高精神的具体体现。
宫鸣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天津检法两院面临着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带给司法机关的新挑战,人民群众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及工作职能发展对司法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检法两院在立足各自职能,坚持分工制约的基础上,要在推进司法改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沟通以及司法资源共享等多领域加强协调配合,深化合作交流,携手开创天津司法工作新局面,为天津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座谈会上,法检两院与会同志还分别围绕进一步紧密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调,拓展合作领域,保障办案质量,推动两院工作实现新跨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建议发表了意见。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迪以及公诉、民行、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市高级法院审委会委员和部分业务厅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