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办理几张银行卡、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个账、取个现,每天就能轻轻松松赚大钱,这看似简单的“美差”,实际是在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是彻头彻尾的犯罪行为。
所谓“跑分”就是用个人的银行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例如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码,为网络赌博或者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代收款,再转入指定账户,以此赚取佣金的行为。近期,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行为人大多为债务所迫,不谙其中门道,只看中这一行当来钱快、赚钱多,被人教唆后铤而走险,殊不知其中风险有多高。
近日,一小伙因信用卡债台高筑,为及时还款,避免家人知道,经一网友介绍“办卡就能挣钱”,欣然接受了这个赚钱道,先后办理了5张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并帮助取现、转账共计80余万元,获利1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这个小伙的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统计,类似这样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的年轻人还不少,行为人简单以为“不就办个卡、取个钱嘛,还能有多大的事”,结果“你摊上大事了”!
目前,电信网络犯罪持续高发,犯罪团伙正是利用行为人急用钱的弱点,通过利益诱惑招揽多人办卡、转账,将犯罪资金分散流转到不同账户,以逃避法律制裁。“跑分兼职”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帮助,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们应当时刻提高警惕,不被高额利润诱惑,不随意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不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避免陷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