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2022年6月30日上午,北辰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申某某等人非法取用地下水、破坏地下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旭彤主持了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孙华红、区政协委员李靖以及天津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宁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北辰区水务局、天穆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听证,区人大代表到场旁听。
北辰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申某某等人在未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未获得取水许可的情形下,擅自抽取地下水,导致水资源大量流失,破坏区域资源保护,可能造成地面沉降。办案人员对现场进行走访,涉案水井尚未回填,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北辰区检察院针对申某某等人非法取用地下水破坏水资源问题依法向区水务局和天穆镇人民政府制发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妥善处置涉案非法水井。
听证中,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参与人重点围绕如何针对检察建议做好整改落实发表意见。区水务局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天穆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天穆镇人民政府对申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及时回填水井,并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未经批准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监督。天穆镇人民政府表示照单全收,一定积极加以整改,近期会组织将涉案水井进行回填,后期也将依法对违法取水问题进行处罚,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地下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地下水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对于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申某某等人擅自取用地下水资源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对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向北辰区水务局、天穆镇人民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希望行政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建议内容和此次听证意见,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北辰区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旨在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与行政机关积极沟通、相互支持,形成水资源保护合力,助推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切实保障辖区水资源安全,更好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